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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之辨——《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之评析

         

摘要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将公益征收加以规范,这是刚通过的《物权法》的一大亮点。这一规定背后其实隐含的是一种"义利之争"。即利之权衡——谁之利为重;义之权衡——避免多数人对少数人权利的侵害。其实,此条规定表面上是对征收的补偿,实质上是法律对个体利益与社会正义折中的结果。因此,对"公益"与"私益"加以平衡,避免多数人对少数人权利的侵害,才应是本条规定的真实意含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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