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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戏曲创作理论和写作实践的矛盾性刍议

         

摘要

作为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戏曲家、戏曲理论家、通俗文化大师、生活美学的集大成者,李渔(1611—1680)在戏曲、小说、出版等许多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留下极为丰富的文学遗产。对比《闲情偶寄》中的戏曲理论和李渔的创作实践,能够发现李渔曲论与其创作之间的诸多“矛盾”:李渔力倡“戒淫亵”、“戒荒唐”、追求艺术创作的“无我之境”等,但其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却不忌淫词秽语、大胆进行艺术虚构,与此同时又难免作者意识、声音等主观因素的介入,矛盾频现。这种“矛盾性”及其成因,旁涉明末清初的时代氛围、社会文化风气和士人心态以及李渔为了使作品在市民大众和不同阶层的读者群中得到接受、传播,在创作实践中对自己理论主张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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