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论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论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摘要

我国现行证券法具有阶段性 ,仍需进一步完善。针对内幕交易立法 ,笔者提出 :以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方法对内幕交易主体进行规范 ,充分发挥监管机构的主观能动性 ,弥补制定法的不足 ;引入“长城机制” ,防止利益冲突 ,形成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监控模式 ;建立民事救济制度 ,补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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