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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哲学”?——论生活儒学与哲学的关系

         

摘要

就其问题意识即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关切而论,生活儒学的最终落脚点是“形下哲学”的建构,重点是作为基础伦理学的“中国正义论”及其所奠基的“国民政治儒学”。这种“哲学”通常是指某个学科领域的原理部分,如“政治哲学”“道德哲学”等,甚至包括作为分析哲学的所谓“语言哲学”,其所思考的乃是形而下的某个存在者领域。但更严格的“哲学”概念,按照海德格尔的界定,乃是形而上学,主要是传统的本体论,其所思考的是存在者整体,最典型的是黑格尔式的以“反思”为特征的哲学。在生活儒学,这就是普遍性的“变易本体论”以及针对现代性的“超越本体论”的建构。这种“形上哲学”与上述“形下哲学”的关系,即“形上→形下”的奠基关系。然而按照海德格尔的“双重奠基”思想,形上哲学与形下哲学都是存在者化的思考,即都面对“存在者何以可能”的追问;再按照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区分”思想,上述关于“存在者”的哲学都需要关于“存在”的思想来为之奠基。这种存在之思不是哲学,而是海德格尔所称“哲学终结”之后的“思的任务”。在生活儒学,这就是关于“前存在者”的“生活存在论”或“生活论”。因此,生活儒学不是哲学,或者说远不止是哲学。然而正如海德格尔之“思”也被称为“海德格尔哲学”,这种最宽泛的“哲学”概念所包含的存在之思亦可称为“存在哲学”。在这个意义上,生活儒学亦可称为“生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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