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平等社会权的建立:国家对弱势群体之绝对义务

平等社会权的建立:国家对弱势群体之绝对义务

         

摘要

中国社会业已处于断裂状态,此种情形也受到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高度关注。但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指向,皆着眼于发展,而对发展的前提——平等或未加以关注或关注甚少,但平等恰恰是事关弱势群体权利的关键。基于弱势群体的权利享有与行使境况,若使该群体扩展权利享有的范围,改善权利行使的环境,所能依靠的力量只能是国家。这就需要国家履行对弱势群体的义务,同时,国家的义务还是绝对的、不能放弃的;国家在履行对弱势群体权利保障义务时,鉴于国家本身的力量也具有限度,所以集中力量解决弱势群体的平等社会权问题,或许是较为稳妥的策略选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