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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吉斯与清末的国家形体、政府形体区分学说

         

摘要

清末以东学为媒介接引西学后,“国家”“政府”的语义急遽转变且呈现出混用的一面,在此背景下,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伯吉斯的学说输入具有独特意义。伯吉斯以有无主权为标准严格辨别“国家”“政府”,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极具个人特色的“国家形体”“政府形体”区分学说,其观点是针对本土国情有意与欧洲学界立异的表现。伯吉斯的学说传入中国并非原样翻刻,在理解运用的过程中多有变异取舍,同时对国人的政治观念和实践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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