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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政社合作:评比表彰计划发起主体的行政学分析

         

摘要

当下中国一个重要的行政现象是存在针对地方政府的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相比传统的目标责任制,评比表彰活动具有特定的优势.实践中,评比表彰计划的发起主体既有政府机构,也有企业和社会机构,三大主体具有各自的优势和不足.依靠政府机构或社会机构单独设计实施评比表彰计划均存在明显问题,而政府机构与社会机构合作则能达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功效,能够提升评比表彰计划的效率和效果,企业组织则不适合单独作为地方政府评比表彰活动的发起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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