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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色情直播行为的刑法规制

         

摘要

网络直播产业在获得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乱象四起,由网络直播产业衍生的网络色情直播行为是一种应受刑法规制的犯罪行为。目前我国存在现有刑事立法缺乏针对性的规定以及规范文件位阶偏低、刑事司法实践缺乏统一的裁判标准、刑事处罚措施有待完善、未考虑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等问题,而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色情直播行为所涉及的罪名的法律定性及其处罚引人诟病。因此寻求规制网络色情直播行为的路径迫在眉睫。具体而言,首先应对现有规制网络色情直播行为的有关刑事罪名进行扩大化理解。其次,统一网络色情直播行为的刑事司法实践的裁判标准。再者,健全规制网络色情直播行为的刑事处罚措施。最后,在刑法条文中增加向未成年人进行色情侵害从重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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