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择偶观念与方式

         

摘要

唐朝是一个思想观念较为开放的时代,礼教意识相对淡薄,具体表现在婚姻方面,就是唐代青年男女择偶观念与方式的多元化倾向.一方面,受传统礼教的约束,一些青年男女在婚姻方面仍然遵从“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依礼择偶不乏其人,这种现象从出土唐代墓志的相关记载中不难得到印证;另一方面,部分青年男女在婚姻问题上则敢于突破传统礼教的束缚,主张按照双方间的“情”来行事,缘情择偶的现象时有所见,这种情况在传世文献中屡见其载.同样值得关注的是,不违反法律禁止条件的男女缘情结合,法律虽然不作干预,却还是会不时受到传统礼教的干涉,以至于不少唐代青年男女每每纠结于依礼择偶与缘情择偶的两难选择之中.而从唐代婚姻立法的角度考察,唐律既认可青年男女“依礼择偶”,显示出对“礼”的尊重;又默许青年男女“缘情择偶”,显示出对“情”的理解,这无疑是唐律开放意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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