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 >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摘要

新时代的市场经济体制赋予国有企业特殊的市场地位,政府在推进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过程中承担着规则制定者、运动推动者和执行监督者等多重职能。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过程中普遍存在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现象,导致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整体性缺位。究其原因,既有法律制度方面的,也有认识、文化和实践等方面的。为此,应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明晰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科学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监督主体多元化进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