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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农村集团结婚考察——以江西为中心

         

摘要

近代农民极端贫困,巨额婚嫁费成为沉重的负担,在“新生活运动”倡导下,农村集团结婚在中国曾一时兴起。1935年城市集团结婚在杭州率先举办后,同年第一场农村集团婚礼在江西丰城出现。集团结婚这一新形式有简单、经济、热闹的优点。其证婚、颁发结婚证的过程又能保障男女双方的婚姻的合法性。政府主导下的农村集团婚礼得到推广。相较而言,江西农村服务区比其他省市农村推行更早,规模更大。然而,在传统婚俗观念、妇女经济地位低下等因素制约下,农村集团婚礼还是得不到普遍的支持。时至今日,集团婚礼仍只是农村婚姻的辅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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