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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疑从无的证据逻辑与表达——对广东陈传钧案二审证据不足无罪判决的文本分析

         

摘要

广东陈传钧案二审证据不足无罪判决,宣示了罪疑从无的基本立场,体现了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政策导向,是颇具研究价值的范本。判决书突破"印证式"传统证明模式,从证据形成的动态过程来评价证据,克服了有罪推定观念下对证据信息有条件筛选的弊端。判决书中的论证揭示了证据不足无罪判决的一种证据逻辑,即在所有有罪证据无一例外地都不具备最强的证明力,均具有证明力上的可质疑性时,很难做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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