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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格式旅游合同的法律规制

         

摘要

由于旅游业的特点和行业的垄断,致使游客在对旅游产品的信息掌握上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旅游合同通常是旅行社(旅游业者)事先拟定的格式合同,旅游者很少能就合同的具体条款与旅行社进行磋商谈判,讨价还价,格式旅游合同中极易形成"霸王条款",侵犯游客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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