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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音乐符号学方法论建构与音乐文化本位观--《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实例》教学与辅导之八

         

摘要

在民族音乐符号学研究中,音乐的表现形式、意义内容、文化语境三者关系得到最佳的整合,梅里亚姆、涅特尔等建立的几个学科定义为之奠定了基础:1.“文化(语境)中音乐的研究”:为音乐设立了“位”(亦即语境)的限定,说明了音乐与文化语境之间的同型同构和互相依存的不可区分关系,带有音乐语境学的思维特征。2.“概念→行为→音声”三重认知模式,根系于符号学的结构主义分析思维,涉及文化本体、艺术本体和乐本体等不同的符号解析或符号形态学层面。3.“音乐即文化”:厘清了音乐的符号学和语义学(涵义层为主)性质。对于音乐文化本位观,可从两个基本层面去理解:其一,从文化本位及语义学、语境学层面看,作为研究者,在“主位、客位”一对关系中,应该对于前者,即文化持有者的内部文化观予以特别的关注;其二,在乐本位及符号形态学(或符号结构学)层面上,应该对建立在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及音位研究基础上的“模式—模式变体”分析思维和研究方法予以同样的关注和重视。在广义的乐位范畴,除了专指音乐形态分析的“乐位”之外,广义的“乐种”(含歌种、乐种及其他“寄生”乐种)、特定音乐文化圈内的音乐文化丛(或音乐特质丛、音乐特质群落)都可纳入其中。因此出现了以狭义的“乐位”(一种能够造成音乐的意义区别的最小单位)或“音声群落”为基点、起点构成的“乐位体系”或“乐位阶序”。后者包括了表演前(也是表演外)形成的概念性乐位、表演中运用的过程性乐位和供表演后分析所用的描写性乐位三种乐位阶序层次类型。对于完整的音乐符号分析过程来说,此三个层次类型缺一不可。乐本位层面诸类型均具有“组合—聚合”两面性,其中“组合面”(能指)带有模式性、系统性、稳定性、异质性和弱人工性;“聚合面”(所指)带有变体(异)性、即时性、鲜活性、微观性和自然之态。“组合—聚合”两面性亦是“模式—模式变体”音乐分析的理论根基和符号学的思维原型。然后,以此乐本体系统(第一位系统)为基础,在第二、三位系统层面上,便顺次演化出艺术本位和文化本位等不同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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