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文化遗产的'传统—现代'转型——从'二分法'到'四分法'

文化遗产的'传统—现代'转型——从'二分法'到'四分法'

         

摘要

cqvip: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走出"传统-现代"二元对立或二元选择的困境。文化遗产的"传统-现代"转型并非只出现对立或趋同两种形态,还会出现并存、联结等连续形态或中间形态,至少会出现对立、趋同、并存、联结四种不同形态。因此,我们不能再采用传统和现代"二分法",而应该运用"四分法"。我们不仅要把文化遗产放在校园、博物馆、传承人工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习馆等场所看其留存和继承,更应该将其放在具体的经济社会场境(如国家、地区、城市、小镇、乡村等)看其传承和发展。我们既要看到现代化进程对文化遗产的冲击,也要看到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遗产的并存;既要看到文化遗产被动受所处经济社会场境影响的特点,也要看到文化遗产具有的能动性,其可以自主生成各种企业、组织、产业甚至产业集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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