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晚清苗疆盗案断理与实践法律观——从五份清水江文书谈起

晚清苗疆盗案断理与实践法律观——从五份清水江文书谈起

         

摘要

水火二法,同治朝以后,被吸收进侗寨款条和团款营规中,被适用于苗疆盗案,引起命案控官程序.但被告诉禀作了智慧、成功的辩护,且契合了实践法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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