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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制度及其构建

         

摘要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持续推进市场统一是构建统一大市场的基本路径,加强基础制度保障尤为重要。影响市场统一的基础制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微观层面的基础制度,包括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和竞争制度;另一类是源于经济宪法的宏观层面的基础制度,包括财税、金融等宏观调控基本制度。这两类基础制度密切相关,都有助于保障公平竞争,并由此促进市场统一。鉴于统一大市场需要统一基础制度,应依据相关立法,在微观和宏观层面推进基础制度的“协同构建”。基于两类基础制度的重要性、提炼宏观基础制度的必要性和两类基础制度“协同构建”的可行性,应在“发展型法治”的框架下,持续夯实统一大市场的基础制度,从而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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