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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行诰词'到'分押制敕'——北宋外制官在诏令颁行程序中的职事变化

         

摘要

@@ 宋代的外制官--北宋前期包括知制诰、直舍人院等舍人院官员,元丰改制以后则指供职于中书后省(一度曾称"中书外省"[1])的中书舍人等--一直是以负责起草朝廷诏令文书的词臣身份,而为学界所熟知.众所周知,宋廷的词臣分为两班,分别负责起草两类不同的诏令文书--内制和外制[2],合称"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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