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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与TRIPs协议冲突视野下公知中药配方的知识产权保护

         

摘要

发达国家打着“公共知识”旗号,大肆掠夺发展中国家公知中药配方,生物海盗活动日益猖獗.以我国为代表的资源国,呼吁遵照CBD的相关规定,对公知中药配方等传统知识享有主权权利,主张信息披露、共同研发与利益分享.发达国家则坚持在现有专利框架内予以解决,称公知中药配方新颖性丧失,与TRIPs协议的“三性”不符,不具可专利性.学界对此争论不休,时至今日,仍无定论.我国宜借鉴域外相关国家已在此领域积累的诸多经验,通过国家所有权制度赋予国家知识产权权利主体资格,对公知中药配方专利授予奉行“四要件说”,创设以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为主要内容的创作专用权,力争得到国际社会认可,掌控中医药国际立法的话语权,为公知中药配方进军国际市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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