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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应增设交通肇事逃逸罪

         

摘要

当下,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逸现场的现象有增无减,这给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德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的刑法典对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进行独立的刑法评价,成立驾驶交通工具肇事逃逸罪.我国刑法典将逃逸行为依附于交通肇事罪,然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自己独立的罪质,理应对其独立犯罪化.我国刑法应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使逃逸行为脱离交通肇事罪,增设交通肇事逃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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