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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完善

         

摘要

WTO框架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效力、范围、标准、基本原则和保护方式等作出了新的规定.与之相比较,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立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保护客体不全面、主观条件要求过严、定罪标准不妥、起刑点过高、刑罚体系不完善、被害人保护手段欠缺等.为此,应切实更新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理念,改变立法模式,完善刑事法规体系,加大对被害人的保护力度,同时,还要敏锐反映高新技术发展给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带来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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