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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注册安全工程师已列入准入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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