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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报怨”儒、道辨——兼论其在现代社会的价值

         

摘要

历史上尝谓“以德报怨”(或“报怨以德”)之说是老子或孔子的话语,这实属误解。“以德报怨”既非出于老子或道家,也非出于孔子或儒家,同时亦非孔、老所赞同的思想;它是春秋以降曾流行于社会上的诸种怨德相报方式中的一种,体现了德治主义文化背景下的一种社会价值认同;孔、老对此都做了理性的反思,后世儒、道学者也对之多不认同,而南宋朱熹对其所做的“只是伪”、“不诚”的批评更值得重视。在今天看来,“以德报怨”是一种虽有合理因素又有更多缺陷的道德要求,且与当今社会的法治精神不相吻合,因而不宜褒扬和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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