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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马克思劳动过程三要素说的理解——兼与薛志贤同志商榷

         

摘要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劳动过程”一节中明确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并且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资本论》第一卷202,205页)人们通常把马克思的这一观点称为“劳动过程三要素”说。薛志贤同志在《陕西师大学报》一九八○年第四期上发表了《论生产劳动的要素及其产品》一文(以下简称“薛文”),对劳动过程的三要素说提出了疑义。薛志贤同志认为:“生产劳动的要素不只有三个。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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