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浅析民法理论中“拾得遗失物”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

浅析民法理论中“拾得遗失物”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

         

摘要

对于如何认识因拾得遗失物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目前理论上还没有一个为大家普遍接受的结论 ,有主张不当得利之债的 ,也有主张物上请求权的。如果将拾得遗失物作为一种单独之债的发生根据 ,使理论上有一个统一的依据 ,就会有助于更准确地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