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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基本规范研究——11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比较研究

         

摘要

各省市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目前尚无科学、统一的基本规范,为解决这一难题,研制省级社科成果评奖基本规范很有必要.本文在对我国11个省、直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比较研究后,提出了省级社科成果评奖基本规范:1.社科成果不同层次的领先水平是社科成果评奖的首要标准.2.评奖应该定性与定量标准结合,主观评分标准与客观评分标准结合.3.兼顾获奖机会公平.4.采用“海选”和匿名方式由省社联统一评奖.5.评奖申报材料、各阶段评奖结果应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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