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申诉制度之改造

         

摘要

刑事申诉作为提起再审的主要材料来源,与再审的提起密切相关.刑事诉讼法在"审判监督程序"一章仅以两个条文对刑事申诉制度作了规定,十分粗略,存在着种种弊端.实践中,申诉难、滥申诉、申诉秩序混乱的问题甚为突出.一方面,对于当事人来说,提出申诉之后,法院要么不作答复,要么草率地予以驳回,即使理由正当、充分,也难以进入再审,申诉的效果甚微.另一方面,对于法院来说,重复申诉多,无理缠诉多,过多过滥的申诉,给法院带来了沉重的工作负担,处理起来力不从心,往往采用"压、拖、推、转、了"的消极做法,申诉工作的被动局面难以扭转,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司法权威.现行刑事申诉制度究竟存在哪些缺陷?该树立何种理念?选择何种改造路径?如何进行制度创新?本文试图在这些方面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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