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国实践下独立保函欺诈例外的认定与适用

中国实践下独立保函欺诈例外的认定与适用

         

摘要

独立保函因克服传统从属性担保缺陷极具商事效率,然而审查基础合同履行限度及欺诈主观要件标准模糊、虚假内容程度限定等要件的缺乏使得法院难以认定欺诈标准。根据司法实践,从欺诈例外条款适用维度及规则分析原因,各地法院审查欺诈例外范围和程度不一,兜底条款意义扩大,反担保及议付欺诈等规定缺失,证明标准及责任尚不明确,极大增加了法官自由裁量压力。面对交易意思不清、国际金融危机等影响而频发的独立保函纠纷,我国司法可借鉴英国受益人欺诈理论,限定单据伪造程度,添加反担保欺诈等措施确立欺诈例外的审查标准,从程序上规范证据要求,明确双方举证责任,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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