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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社会学研究中的“表演”概念

摘要

在民俗学和社会学的研究中,使用"表演"概念的越来越多,但却往往忽略了表演概念自身所具有的局限性。从历时的角度来看,今天所谓"表演"的概念在西方是中世纪之后,在中国是在唐以后才出现的,因此在讨论"表演"的时候必须区分古代仪式化、宗教化形式与今天假定化的表演的区别。从共时的角度来看,表演分别在"再现"和"表现"两个不同的方向上有着不同的定义,今天人们在民俗和社会学研究中所讨论的"表演"问题仅局限于"再现"的范围之内,并不涉及"表现"。鉴于表演概念在历时和共时两个方向上的区分和定义,以及综合国外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和研究,可以基本确定有关表演的一般概念。这一概念对谢克纳和鲍曼的相关观点提出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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