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主体人格与客体人格之概念辨析——以人格、主体、权利能力等概念分析为基础

主体人格与客体人格之概念辨析——以人格、主体、权利能力等概念分析为基础

         

摘要

人格权的发展依赖于对人格概念正确理解.在我国民法理论中,人格与主体、权利能力等概念存在混用现象.本文试图探究具体概念本质及它们之间的区别,从而提升概念之确定性.笔者主张人格为自然人和团体成为民法主体之要件,为主体之前提;主体是最为核心之概念.在近代民法理论中,主体是高度抽象的自由意志;权利能力被用来描述主体作为权利义务载体之资格有无和范围宽窄;人格权之人格与作为主体资格之人格不同,前者是客体,后者是主体要件;人格权是主体以自身为客体的权利,具有支配性,人格权的产生以抽象主体理论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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