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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1919年中国海岛设县研究——以福建省四县为例

         

摘要

1912—1919年,中国共设立6个海岛县,除广东省南澳县和浙江省玉环县外,其余四县均在福建省。福建省的海坛(平潭)、思明、金门、东山等海岛在5年内先后设县,设县数目之多,频率之密集,在全国颇为典型。本研究阐述了四县设立的过程,分析了设立四县的缘由及四海岛建县的成效,结果表明,四岛设县是东南海疆开发的结果,地方民意在其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在政权更迭的特殊时期,建县程序得以简化也是四岛成功设县的原因。海岛四县的设立,有助于政府加强对海岛的治理,使地方民众受益,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东南海防,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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