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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印发《工会行政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各级工会行政单位占有使用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摘要

<正>总工办发[2011]55号2011年12月15日为加强工会行政性资产的管理,保障工会行政性资产所有者权益,防止工会行政性资产流失,现将《工会行政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各级工会行政单位占有使用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暂行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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