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地方行为、市场秩序重构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地方行为、市场秩序重构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摘要

市场秩序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因素.我国区域市场秩序的建构受集权和分权影响,需要地方政府具有足够动力来推动,因而有自己独特的逻辑.影响市场秩序的地方行为源头表现为对要素流动偏好、政绩考核和可支配权力的追求.但政府强干预下的市场秩序从长期来看对区域经济增长并无益处.因为一体化的本质是要素流动一体化,需要市场秩序的协调和保护.建立一个既能充分调动地方政府行动,又有利于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市场秩序并非不可能.以市场秩序的法制化制度化为重点,推动改善和重构区域市场秩序,推动行政干预力量的弱化,促进市场对各种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关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