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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法治及在南方土司地区的法治建设

         

摘要

清朝是中国最后的一个封建王朝,制度建设达到新的高峰.清朝将法治提到巩固统治、改造社会、收揽人心的高度,强调法治应符合实际,"人治"与法治相结合,法治建设应具有连续性,因此进入古代法治建设的成熟期.在南方土司地区的法治建设方面,上述特点得到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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