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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孔子礼治思想的表达

         

摘要

在儒家道德观的统摄下,传统诉讼文化大多对诉讼持消极态度。实际上,这种消极态度源于对孔子“无讼”思想的曲解。孔子的“无讼”思想侧重点不在于诉讼本身,而在于对礼治的追求。其实现“礼治”的方法主张有三:(一)“富之”“教之”,以去民之“争心”;(二)以礼率法,对于不能“教之”或看似合乎法却违于礼之人,则不排斥刑罚的使用;(三)公正司法,让有理之人敢于诉讼,让无理之人耻于诉讼,进而恢复社会人际关系之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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