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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合理性分析

         

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最低降至12周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这一做法兼具了大陆法系的乐观主义色彩以及英美法的现实主义色彩,一方面在符合国际有关立法惯例的同时使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的立法制度更加完善、合理,做到宽严相济,切实贯彻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未成年人更好地成长,达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的 .将两类恶性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降低至12周岁,可以更好地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和科学立法进程,贯彻刑事法治原则,增强刑法的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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