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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罪的理解与适用

         

摘要

高空抛物罪的实质侧面即保护法益是社会管理秩序而不是公共安全;法条对高空抛物罪的形式侧面即构成要件规定比较模糊,需要对其进行法教义学分析:在客观构成要件方面应对“高空”、“抛掷”等概念具体理解,在主观构成要件方面应明确该罪仅由故意构成,认定“情节严重”应以法益侵害性、时空、次数为标准。高空抛物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排斥关系,二者之间不存在竞合,与寻衅滋事罪在具有流氓动机的高空抛物行为上存在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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