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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商法通则》为统率的实质商法主义--兼论我国商法的立法模式

         

摘要

民商分立的商事立法模式是世界各国的立法发展趋势.民商分立体制下存在着两种商法立法模式:独立的商法典和单行的商事法律.这两种立法模式各具利弊.对于我国来说,妥当的选择是舍弃商法典模式,在单行法的基础上以一部商法通则予以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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