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试论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试论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

         

摘要

中共第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根据全面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要求,认真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明确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方针和重大措施、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决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可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当前乃至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是一个宏伟的系统工程.社会主义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其作用是巨大的.因为,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体现着被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不同阶段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作用工人?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