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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放弃继承与债权人撤销权

         

摘要

我国《继承法》采取当然继承主义,继承开始之后继承人无需作任何意思表示即可获得遗产.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以财产为标的,属于无偿的财产处分行为.继承开始之后,若遗产中的权利大于义务,则继承人的责任财产即有所增加,其放弃继承的行为会导致责任财产的减少,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这一财产处分行为.合同债务并非继承人的法定义务,因债务人放弃继承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债务的,不能导致该放弃继承的行为当然无效,债权人需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当前的司法实践大多支持债权人撤销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理论界虽有不少争议,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应以“肯定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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