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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用词之特点

         

摘要

法律语言有其自身的特点,用词十分精当,只作客观陈述,不带主观色彩.所用的词语,无论是名词还是动词,都属于"正式"的词,而非人们日常使用的口语体,体现出法律文本的严肃性和缜密性.文章通过对法律文件和法规的阅读与翻译实践,从六个方面展示了法律英语用词的显著特点,即常用词的非常用意义的使用,词语重复的使用,古词、旧词和外来词的使用,法律术语和行话的使用,词语意义的灵活使用以及准确表达手段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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