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工运研究》 >普遍开展集体协商需要刚性地方立法

普遍开展集体协商需要刚性地方立法

         

摘要

集体协商立法对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至关重要。近年来,各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立法方面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尚未突破的瓶颈,亟待全面总结、深入分析、提出对策,以进一步推动地方立法健康发展,为集体协商国家立法提供成功经验。中国工运研究所把“集体协商地方立法研究”确定为调研课题,2011年12月会同全总法律工作部和福建省总工会在福州联合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会就各地集体协商立法的状况、成效、问题及对策进行交流探讨,课题组在充分吸收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劳动关系现状形成本报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