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劳动保障世界》 >“偷走”工伤赔偿,无罪

“偷走”工伤赔偿,无罪

         

摘要

老黄是某私营机械厂的合同工,1999年1月13日上班期间,由于电压突然升高,车床压模的轮轴突然加速旋转,李先生躲闪不及,右小臂被卷进车床中,他被送入医院急救并且住院两个月,所有的治疗费用共8842元钱全部由老黄自己负担。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