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劳动保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

         

摘要

我省1996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国务院的指示,劳动、铁路、交通、公安、宣传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级就业眼务机构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协调、管理、组织和服务工作,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三减少"目标,受到国务院的表扬和劳动部的表彰。为了更好地做好1997年和今后每年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的组织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必须早部署早安排春运期间是民工流动的高峰期,认真做好民工有序流动的组织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认真总结1995年和1996年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克服互相扯皮推诿的现象,按照国务院、省政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