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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摘要

@@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2]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经研究,200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年记账利率为2.25%,按此利率计算的利息并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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