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劳动保障》 >社区里的家庭创业

社区里的家庭创业

         

摘要

“家庭创业”项目是一种适合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准失地农民的新型就业形式,创业人员依托家庭居住地或自有场所,以自办或联办的形式从事“小饭桌、小家政、小看护、小维修、小布艺、小店铺、小手工、小保健、小设计”等低投资、低风险、易启动、有就业容量的便民服务。成都市锦江区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家庭创业”的优惠政策,明确规定,“家庭创业”系非经营性组织,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后,工商管理部门降低其准入门槛,在创业的初期不纳入经营管理范畴。为解决创业资金难问题,区财政和各街道办事处各出资50%,设立200万元的“家庭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与商业银行达成小额贷款协议,帮助和指导“家庭创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同时,符合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可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符合现行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劳服企业安置优惠政策规定的,通过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向区劳动保障局申报认定,可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手续;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家庭创业”人员可参加劳动保障部门免费提供的创业培训等等。依托闲置空地,扶持家庭创业43岁的失地农民陈贤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