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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地方自治与民权保障

         

摘要

中国古代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在从传统到现代社会的转型变迁中,地方自治作为一种推行宪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而被纳入国人的视野.在清末立宪过程中,以省谘议局和地方各级议事会等机构的建设为标志,普通民众开始真正参与政治生活,文本意义上的民权开始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得到保障,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重要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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