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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扶养义务:分家单VS《婚姻法》

         

摘要

案情回放2013年10月3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索要扶养费案件。原告李老太诉称:她与被告1971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均已成家立业。被告自1996年退休后外出打工,此后一直再没回家。原告曾两次起诉离婚,都没有被支持。后经法院调解,被告每月给付原告300元扶养费。现在,原告体弱多病,没有收入来源,300元钱远远解决不了原告的实际困难。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每月给付扶养费2000元。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与生活》 |2013年第23期|36-38|共3页
  • 作者

    王小成; 胡冬云;

  • 作者单位

    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

    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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