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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西《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对比

         

摘要

2005年,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以服务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开展源头治理为重点,以整治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内容,积极推进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法制建设,各地企业治乱减负都有新成效,江西、湖北两省创新举措、开创新局面的经验更为突出。这是继河南、四川、黑龙江、甘肃、安徽、辽宁等省之后,今年正式颁布施行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的两个省份。让我们一起来解析两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是如何进入法制监督轨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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