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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过期罚款'的废止

         

摘要

图书馆长期实行的"过期罚款"制度由于其不具备罚款的主体资格,欠缺法律依据,并且违背了图书馆的平等精神,应予废止.对读者的过期行为应采用过期限权来处罚,并利用诚信制度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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